发展历史
1992年9月25日,天津医科大学眼科教授王延华与流行病学教授耿贯一首次向全国倡议,并在天津召开了全国爱眼日第一次研讨会。这一倡议受到眼科学界和眼科专家们的响应,决定每年5月5日为“全国爱眼日”。1993年5月5日,天津首次举办爱眼日宣传活动。
受此影响,从1994年开始,北京、上海、广州等国内大中城市相继在5月5日举办义诊咨询活动,同时宣传爱眼日的意义。
1996年,国家卫生部、国家教育部、团中央、中国残联等12个部委联合发出通知,将爱眼日活动列为国家节日之一,并重新确定每年6月6日为“全国爱眼日”。
节日口号
1.加强全民爱眼意识,提高民族健康素质动员社会各界力量,共同关心人们的眼睛
2.视力1.5不等于没有视疲劳
3.儿童斜、弱视,切莫错过6岁以前最佳矫治年龄
4.孩子总眯眼,尽早去查眼
5.青光眼可致盲,早期防治极重要
6.任何水晶眼镜对眼睛都有害
7.不合格眼镜已成公害